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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论辩法轮功》

上传: 郭国汀 | 发布: 2011-4-7 22:12 | 作者: 郭国汀 | 来源: 天易出版社 | 查看: 0

33答mironet: 何谓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33mironet: 何谓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你上述援引的话确实是我真实的尽管不成熟的想法,尽管你有断章取义之嫌.我于20031月因刘荻事件开始关注人权,20036月成为郑恩宠律师 的辩护律师而正式介入人权案件,20042月成为清水君的辩护律师后,给自已定位于主要为政治良心犯辩护的人权律师.原因在于,通过了解杨天水、张林、 郑贻春、师涛、胡适根、顾则徐及陈泱潮、魏京生、徐文立等政治良心犯的感人事迹,我认为他们是当代中国人最高贵的群体。因为他们完全是为了中国人整体根本 长远利益奋不顾身,勇于牺牲;他们均是学识丰富,精神高贵,勇敢无畏之志士仁人。如果他们为了一已或小家庭的幸福完全可以过上相当不错的物质生活,甚至只 要稍作妥协就会有相当大的生存空间,然而他们义无反顾选择了为民族的未来自我牺牲,这是何等高贵的精神!他们获得人权大律师的辩护是理所应当的。因为为他 们辩护也就是为全体国人的根本利益辩护,为一个政治良心犯辩护实质上等于为国人整体权益辩护。然而当时全中国唯有张思之和莫少平律师为政治犯辩护,他们坚 持了十余年然而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几乎从无胜诉的先例,且社会影响不大,连律师界法律界均知详情甚少。而时代的发展对人权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认为中 国不缺海事律师,但极缺人权律师,而我对政治哲学法学均学有心得,最适合任人权律师,尽管人权律师风险极大收入十分有限,因而几乎无人敢于问津,正是在此 背景下,我自告奋勇愿意从收入前景颇可观,几无任何风险的海事律师转向成为人权律师。我不下地狱,谁下?!我之所以如此选择还有一项考虑,即我认为自已在 法律界已有相当知名度,只要依法办人权案件,比没有名气的律师介入人权案件要安全些。事实上我也坚持战斗近两年;当然这一切在无情的事实面前证明均属一厢 情愿的良好愿望而已。根本原因在于中共政权是一个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典型的极权专制流氓暴政!


   
为何我个人不将为上访户拆迁户辩护作为主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他们是为个人权益抗辩,而非为整体国人的根本长远权益抗争;其次,这些个体权益受害 者由法律强制规定每位律师每年免费办理三个义务法律援助来解决,对全体律师最公平,也对上访户拆迁户公平;再次,我主张年青律师多介入此类案件,一则他们 没有案源,二则他们初出茅芦需要树立名声,尽管是低费甚至免费案件,他们往往会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将案件办好,甚至决不亚于知名大律师的办案质量,因而实质 上对当事人最有利。如果由知名大律师免费办理此类案件,实践证明他们往往不可能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结果反而远不如年青律师。尽管如此,我并不排除为这些 受害者个体抗辩,仅是不当作主业而已。例如我为王水珍、马亚莲辩护即是明证。


   
正因为当时我是个执业已经18年的有相当水准和知名度的律师,而且是拥有教授、仲裁员资历的学者专家型律师,将重大人权案件作为主业理所当然,这难 道还有疑问吗?而选择政治良心案作为我的主业,正是选择了风险最大的业务,实质上这是我与高智晟律师最初的区别所在。高智晟当时主要是为底层贫民代理辩 护,他之所以每年花三分之一时间免费为贫穷的上访户拆迁户或个体打官司,决不是他乐意主动为之,而是他被动接受;因为他刚出道当律师时没有案源,故通过打 免费官司另劈蹊径,结果歪打正着而成名成功;高智晟律师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没有因为成名成功而拒绝穷人,这与他不平凡的人生经历相关,也与他平凡而伟大的 母亲言传身教使他有与生俱来的善良有关;他的更可贵之处在于,尽管他也有人的弱点,然而在决心为民请命,为法轮功抱不平为正义而战之后越战越勇,他的思 想、品德、智慧随之不断升华提高,终至达到了动地惊天的高度,最终成为一代英雄伟人。决非所谓别人利用鼓动下他才如此,而是他内心真实的动机使然。刘路再 次贬低高智晟律师的那些荒唐评论及建议以高有精神病为由救他,多少反映了刘路的思想境界的确不高,因而根本不能理解真英雄的真实心声。那些故意贬低甚至至 诋毁高智晟和袁红冰者,大体上有叁类人:一类是共特奉命行事,其实不少共特内心是敬重高智晟律师和袁红冰教授的;二类是那些颇有成就才华成就者然而由于强 烈的嫉妒心作崇而为之;三类是那些鼠肚鸡肠之辈,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