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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海事海商法论文自选》

上传: 郭国汀 | 发布: 2011-4-5 20:27 | 作者: 郭国汀 | 来源: 天易出版社 | 查看: 0

13 惊闻郑恩宠律师夫人蒋美丽被拘!

   13 惊闻郑恩宠律师夫人蒋美丽被拘!     - 2003-11-20 15:28

   
今天中午正在休息,突接电话告知:据称:郑恩宠夫人蒋美丽女士,因前往北京最高法院拟就郑恩宠手写新闻稿件请求鉴定及面见张思之律师以便商讨上诉事 .于今天中午被上海当局(疑是警方)从北京押回上海并被五名身份不明者(疑是警察)强制抬入拘留所!但未出示任何拘捕手续,也未告知在场的郑恩宠之弟, 她到底触犯了哪国法律.
   
   
我作为郑恩宠律师的辩护人,(警方)此举深感遗憾,更感痛心!郑案真相业已大白,该案之性质纯属烂用国家强制力打击报复正直诚实勇敢的人民律师的 恶性案件.如今又在毫无根据明显违法的情况下,对为夫申冤的蒋美丽女士实施拘捕!如果郑太太关心关爱夫君有罪,如果郑太太相信法律有罪,假如郑太太也在天 安门跃入金水河,假使郑太太也驾车在天安门广场发传单,要是郑太太也在天安门广场自焚...或许按某些荒谬绝伦的家法,郑太太也构成了扰乱社会治安罪?! 郑太太前往最高法院申诉何罪之有?(事先本人不知情,否则会阻止她做此种无用之举)郑太太会见其夫之辩护律师张思之何罪之有?
   
   
这种事如果发生于文革,反右时期,我不会奇怪;但发生于今天,发生于祖国首都,发生于上海!
   
   
郑恩宠辩护律师郭国汀200311191330
   

      
胆小者不必读不必跟不必想不必说!如果我们可爱的祖国,任由一群无法无天的小人横行霸道,假如连律师们都装聋作哑,假使连法律人都不站出来主持公 .等待中国公民的必将是暗无天日!迎接中国人民的必将是奴隶制!我不能再保持沉默,尽管有关部门已找我数十次谈话,尽管我曾答应暂时不再上网评论郑案! 尽管我曾考虑暂时停止接受中外记者就郑恩宠案件的采访!
   
   
然而这一切均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fair play!
   
   
那是一项前提条件而非充要条件.同时高级知识分子并非以文凭为唯一标准认定,而是具有真才实学者.诸如林肯并无高级文凭但谁也不能否认他是个真正的 高级知识分子.郑恩宠的文凭仅是大专,但并不妨碍他成为拆迁及行政诉讼领的高级专家型律师.国家领导人的德行是第一位的,同时其高智商当然是必要条件. 则让无知者领导一个国家岂有不败之理?!
   
    "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会有什么样的政府."如果中国人全都奉行明哲保身哲学,尊从长官意志,服从专制极权政治的淫威,同时对新闻信息封锁逆来顺受, 对于欺负人民的事不敢说个""!没有全世界爱好和平民主自由平等博爱人权的外部力量的支持,那么中国永远不可能进步,永远也不会有未来!不愿做奴隶的 人们,该醒了!
   
   
什么叫做愚不可及?自以为聪明的个别人,怎么尽用些没有脑袋的蛮夫愚忠之辈?对拆迁户实施24小时人盯人监控,进行全日电话监控,一名实施监控的警 员竟对被拆迁户外马亚莲女士(24小时监控对象)下身猛踢造成她下身肿胀痛半月不逾,而且求告无门.对郑恩宠律师长期电话监听监控.我原来都不敢相信, 而现在竟一一证实.我们最现代化的大上海呵,这难道就是现代化的代价?水能载船,水亦能复船.不爱民的政府,怎能指望民爱之?
   
枉法判决人民律师还不满足,竟还枉法拘捕被冤判律师的妻子!共和国还有没有法律?洛克早在数百年前便指出:国家间争议的解决唯有两途:法律和战争. 当法律无法解决时,便只有战争.同理民间争议的解决也只有两途:法律和自焚?.....不是说稳定压倒一切吗?!究竟谁在制造不安定因素?!
   
   
宋江老弟,你太过神经了!惊闻此信息,我心中如倒海翻江.在数十次不胜其烦的谈话打扰之后,我曾答应暂时不再上网评论郑恩宠案,暂时不再接受中外记者就郑案的采访.然而有关人士烂用了我的承诺.
   
   
如此无法无天的非法勾当,相信每位尚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会为之痛心疾首,都会为之怒为之呐喊!当然奴隶除外,胆小者除外,已经不具有人之本性 者除外.宋老弟是中律网上坚持最久的一位网警,尽管高产,言不由衷之处还是可从字里行间略见一二,可见老弟良心未泯,尚属儒子可教.这也是南郭还会理采阁 下的原因.得罪之处还望海涵.尽管你声斯力绝为专制极权鼓与呼,我理解你同情你但不欣赏你!
   
   
中国律师网是最开放的网站之一,我的辩护词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上载两次均被网管删除!北大之自由精神似乎已死亡?谁应对北大的坠落负责?谁之罪?我为 北大哭泣!真诚感谢中律网诸位勇敢的网管班主们!向诸位网管及班主们致敬!你们为中国律师保留了最后一块言论自由的阵地,你们的功绩必将永载中国律师发展 史册.
   
   
郑恩宠律师指出:法治的基础在人权,人权的基础在私有财产.没有人权的法治是可怕的法治,在郑案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最高人民法院业已成为最高CP法院.中国唯有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任何政党不得染指法院的一切事务,才可能会有司法公正.
   
   
英国詹姆斯王朝时代,一位名叫考克的法院院长拒绝按詹姆斯国王的指令审判一起案件,国王传令全体皇家法院法官到宫."叛逆不忠犯上作乱!"国王狂暴 地斥责道.法官们个个吓得抖缩跪倒在地.国王问道:如果将来再次指示要法院停审某个案子,他们会怎么做?全体法官均战战兢兢地回答,将按国王的指令行事. 唯有考克院长回答:我将做那些适合于一个法官该做的事.结果他丢了院长的乌纱帽.然而历史首肯了他的非凡勇气!全世界的人民都记住了一位真正的法官的名 :考克.(<审判的艺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P1.郭国汀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