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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名案劲辩》

上传: 郭国汀 | 发布: 2011-4-5 05:16 | 作者: 郭国汀 | 来源: | 查看: 0

自序

自序

公众对律师的首要概念大约就是能说会道。确实不少律师就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纵横捭阖、舌战群儒、翻云覆雨的。然而一名执业律师应具备的高超的论文说理的写作能力,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雄辩的口才、缜密的思维与富于逻辑的论文的有机结合是造就优秀律师必不可少的要件,缺少任何一项都是有缺憾的。

198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四年如饥似渴地刻苦学习,使我研究能力有余,实务技能不足,以致分配到福建对外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后,有半年多时间仍对律师业务相当陌生,对如何撰写各类法律文书更感无从下手。当时市面上没有此类专著,我只能零散地从杂志上搜集辩护词、代理词研究借鉴。同期发生的几件事促使我对法律文书格外重视起来。有位律师得意地称:我从不写代理词、辩护词,因为他能够在酒桌上、舞厅里轻易地让法官接受他的观点;而有位颇为聪明的年青律师亦以不屑一顾的口吻说:我才不看别人写的东西,还不如自己写呢!但有位法官朋友却对我说:其实我最瞧不起那些只会请客、不负责任的律师,拿了当事人的钱,写的东西却狗屁不通。福建省高级法院一位法官庭后对我说:你的代理词写得真好!最高法院一位法官看过我的代理词后称:你是个才子律师!令我好生得意。律师们时常抱怨法官:你辩你的,我判我的。因而确实有些律师从不亲自动手写诉状、代理词、辩护词,或仅是不费心地写上几百字原则性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句应付了事,有些律师撰写的法律文书则文理不通,逻辑混乱,令人不知其所云,更不用说去说服他人了。

 

不尊重律师、不读律师的代理词、辩护词的法官确实大有人在,但不可否认的是尊重律师认真负责的法官亦不乏其人。何况一篇写得好的法律文书,不仅能为法官归纳案件基本事实、证据、节省其不少精力,而且能为法官提供多视角、多方位的思路,提供充分的法律、法理、理论依据,从而为其客观判案有所裨益。假如你写的东西水平不高,连自己都不忍一读,又如何能指望法官费精耗神来研读你的大作?吾以为只要你尽心尽力,写的是务实之作,法官不但会认真读,而且很可能会被你的逻辑思维引导至你所希望到达的标,进而采纳你的论点、论据、结论。

 

雄辩的口才,固然是律师最重要的素质之一。一个精于论辩术的律师,往往能把对手驳得哑口无言,博得满堂喝彩。其反应的敏捷、丰富的临场经验、缜密的思维、甚至巧妙设置的诡辩术,都可能赢得听众的赞赏。然而若细细推敲、琢磨、缜密地论证,最终可能发现其结论系偷梁换柱的产物。因而写得好的代理词、辩护词仍有可能为庭后反败为胜助一臂之力。因为法官的判决往往并非单纯依据法庭上的角斗之情,而是依据经慎思再三后得出的结论作出。因此,代理词、辩护词确实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能说会道的律师,不一定写得出简洁流畅、逻辑严密富于说服力的文论;而写作高手虽满腹经纶,却也并非都能出口成章、语惊四座、妙语连珠、侃侃而谈。其实能言善辩与出色的写作能力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要刻意培养、持之以恒,完全有可能达到两者的协调统一。既然纵横捭阖的辩才,缜密的逻辑思辨能力,高超的论文说理技能是优秀律师缺一不可的基本素质,既然这些技能并非天生的,也非高不可攀的,读者诸君为何不下苦功努力呢?

 

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如果有人对你说,读了某部祖传秘方,你便能很快出类拔翠,便能出口成章,便笔如有神,请别信之。本书同样无此神功,我只能向读者朋友提供一些难得的实用资料,披露作者执业16年的一点心得、体会罢了。提高写作水平,固然无需克意卧薪尝胆那样的励精图治的努力,但确实需要付出时间、汗水及大量脑细胞新陈代谢的代价。虽不敢保证选入本书的每篇文论都是上乘之作,吾也从不敢自诩我的文章已达炉火纯青之境,不过我确实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都尽心尽力且都是象写论文那样下功夫,因此若认真研读本书相信在法律文书的写作方面多少会有所收获。

 

我并非天生当律师的料子。首先,我并不聪明,连续考了四次,而且还得益于我的运动员身份和8岁那年结识的吉林大学刘明成教授的推荐,才得以全校最低分进入吉林大学。我也缺急智,法庭上并不总是能临阵不慌,侃侃而谈,迄今要写出一篇象点样的文章,还得花上几天功夫。其次吾不善于社交,且因我酷爱读书,确实没有闲瑕,自然案源大受影响。再次我貌不惊人,既没有电视、电影中那些大律师的风流倜傥之貌,亦没有气宇轩昂的男子汉的风度,1.67米的个子,怎么也伟岸不起来,鼻梁上的眼镜,使我多少象个书生,因而缺乏沙场斗士的雄风;第四,我做人、办案过于认真、诚实。古今中外文学中对律师的评价均不是很高,称律师为鲨鱼者有之、调侃律师为钱袋子者有之、责律师为自私鬼者有之、戏律师为变色龙者亦有之,但确很少有赞扬律师为诚实的人的。第五,我实际上属书痴。连续几十小时读书不觉臀部酸痛,读常人觉得乏味的哲学著作津津有味,而且浮想联翩,书读至忘情、忘我之境竟创下了连续三天三夜不吃不睡的记录!鉴此自身实际情况,我曾先后三次请调大学去当教书匠。尽管如此,我还是十分认真地办理了许多既没有效益,又相当复杂的,没人愿意办的众多各类案件,而且工作起来就不要命,也不管法官是否愿意看,撰写了一篇篇自我感觉不错的代理词、辩护词。不知不觉地过了16年,突然发现自己还真是块当律师的好料子。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命运与我的律师生涯一样坎坷曲折。19951中国经贸大学出版社首先对本书表现了极大兴趣,经四个月审稿后,最终以因本书选入案例全是真实案例,恐日后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为由作罢。199612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再次向本书抛出绣球,并于审稿三个月后正式确认于199710出版本书,并提出将本书改名为《外贸法律文书选》但该社却于同年10月因怕销路不畅而轻松带愉快地撕毁出版合约!1999远东出版社拟出版本书,但最终因对销售产生疑虑非要作者自己包销二千册才同意履约。作者对本书充满信心自不愿降格以求,故断然拒绝了该社的好意。是金子即便埋藏于黄土之中,最终总是会放光的,是好书当然也不会被埋没的。

 

中国文人往往自视甚高,却每每作谦虚状称自己的文章,专著为拙著!其实心里巴不得人们赞之为传世之作才好。客观地评说,本书所选文论均有相当水准,有不少应属于上乘之作,我自认为虽然不是完美无瑕仍不失为一部值得一读的好书!

郭国汀(Thomas G.Guo

1996110日于榕城

20021018日修订于上海

 

:郭国汀上海市天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兼职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调解员/皇家仲裁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