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970“一打三反”运动
15.1970“一打三反”运动。“一打”即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由“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在1967年1月13日聯名發出的《關于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簡稱“公安六條”)第二條說“攻擊誣蔑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志的”,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而现行反革命则可以枪决。希特勒時代德国法律規定,“侮辱元首者,拘留兩星期”。文革時代,對毛林遠未到“侮辱”程度,就可能被槍斃!在此期间出现的“现行反革命案”中,以“恶毒攻击”“伟大领袖”、“中央首长”的言论罪案件数量最多。这类案件中,有的是对“早请示”、“晚汇报”、“天天读”等个人崇拜做法的批评、议论;有的是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被认为是“恶毒攻击”,以现行反革命罪处以刑罚;有的是支持1976年 “四·五”天安门革命行动,被当作破坏“反击右倾翻案风”,替“走资派”鸣冤叫屈,以现行反革命论处。
· 中央党校教授王年一在《大动乱的年代》中称[1]:“据统计,1970年2月到11月共十个月挖出了‘叛徒’、‘特务’、‘反革命份子’184万多名,捕了284800万人,杀了数以千计的人(南郭注:我在大陆执业时曾看过一个中共文革判处反革命罪的秘密文件称:文革期间全国约36万人被以反革命罪名处决。)。
· 至1972年,仅上海有约3万人被扣上反革命的罪名,查处反革命集团案122个,1,651人被迫害致死。估计全国被迫害致死的人数达50万。
· 文革结束后,最高法院向中共中央报告称:1970年代的一打三反运动中错判死刑最为突出。宁夏错杀的70人中,1970年处死者占68人;天津市错杀的28人中,1970年处死者占22人。
· 中共暴政的野蛮残暴在文革期间登峰造级:
· 张志新,系辽宁共产党干部因为刘少奇鸣不平被捕[2],被中共恶警故意唆使重刑犯人强暴后逼疯,仍然被丧尽天良的中共处死,1975年4月4日处死刑前被残暴地割喉!而她并非第一个受此酷刑,此 前辽宁已实施近30次![3]
· 李九莲,临刑前中共恶警将她舌头跟下颚拿尖锐的竹签穿连在一起后被拉到赣州西郊枪杀抛尸荒野又遭歹毒之徒奸尸割去双乳。[4]
· 钟海源,因为李九莲打抱不平被中共法庭判12年徒刑,因多次被严刑逼供,打断小腿骨高喊打倒华国峰被改判死刑,刑前被活体取肾。[5]
· 黎莲,因被男朋友出卖,年仅18岁于1970年被以反革命罪名处决;刑前被活体取肾。[6]
· 曹刚山1948年参加共产党组织的学生运动,文革期间被 判 8 年,关押中攻击文化大革命,加判20年,不服管教,攻击毛泽东,判死刑,枪毙前,狂呼"打倒暴政!打倒毛泽东!"被狱卒、狱医用医疗器械撑开牙齿,连根割断舌头。
· 史唐枫,在因反对而获罪的 "四人帮" 倒台后,仍被押上刑场,行刑者怕他临刑前说出真相,便用东北缝绵被的大号针线缝死了他的嘴唇!)、
· 陆鸿恩,上海交响乐团指挥,因涂写《毛主席语录》于1968年4月27日处死)刑前被割喉;
· 王希贞,淅江省洞头县革委会常委(学生代表),执行抢决时为防止他呼喊口号,将其喉管割断,家属全部被押不让他们鸣冤叫屈;
· 官明华,海南岛白沙县女医生,刑前用一节竹筒塞进她的嘴里,穿上铁丝,扎在脑后,使她无法发声。
· 蔡铁根,老红军,大校军衔,教授,七○年三月十一日,狱方用麻绳将他捆绑后宣读「逮捕令」,紧接著便对他宣读判决书:死刑,不准上诉。他刚要申辩,狱卒便勒紧已套在他脖子上的麻绳,使他说不出话来。接著就把他拉到刑场枪毙了。
· 黄金秋(清水君),被江苏高院宣判后,狱方竟直接将他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因精神病院拒收,他才幸免于难。随后被江苏省监狱关入严管队, 狱方强迫他每日长跑近三万米致双脚溃烂血肉模糊,并唆使重刑犯人暴力殴打他。[7]
16.1971年批林批孔运动。林彪“反党集团案”牵连数百上千名高级军官,数万人受迫害。
17.1976年北京四五运动。1976年4月5日北京人借悼念周恩来,表达对毛泽东及“四人帮”(即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政权的不满。毛下令军方镇压,10人死亡,200人受伤,全国追捕数千人。随后至少500人被枪决;调查持续到10月份,至少上万人被调查。(南郭注:1976年四五运动是自1949年以来国人首次群体自发公开对被捧为神一般的毛泽东说不;毛判断事件后台是邓小平,故将其定性为‘反革命运动’,指示镇压禁止悼念周恩来。尽管周其实也非什么好东西,但当年中国人被长期信息封锁强制洗脑误以为周是好人。当晚一万余名首都民兵和工人纠察队,五个营的卫戍部队,三千名公安人员,手持木棍、皮带包围天安门广场拟武力清场。中共官方称没有死一个人,被捕300余人。但据香港郑义先生的说法:当晚八千多人伤亡,其中600多人死于棍下,2000多人伤残,仅北京一地被捕超过50000人。[8]1978年11月25日中共平反之。)陈子明、王軍涛、严家祺、范增是四五运动的著名人物。